64企业办理首次登记+抵押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

发布时间:2024-01-01 1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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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企业首次登记+抵押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


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单位经公开交易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办理,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1份,由申请人签章)

1.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四、不动产登记程序:

受理 → 首次登记核定登簿+抵押登记核定登簿 → 缴费发证





五、不动产登记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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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 若需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证期限内。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

53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登记费:55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

八、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2. 如规划手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坐落表述不一致: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

3. 权利人(或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及受理单缴费后领取权证

4. 收费减免

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⑵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九、办理部门: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南楼四楼,邮编:545000(可乘市民服务中心大站快线、快1、502路、505路、506路、胜利至市民服务中心定制公交线路、旅游集散中心至市民服务中心定制公交线路、西环、鹿寨至市民服务中心定制公交线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快1、快2、快3、快5、快6、快7、快8、快1区、1路、8路、12路、18路、34路、52路、54路、59路、61路、62路、64路、67路、76路、70路、75路、76路、78路、80路、90路、101路、501路等公交线路途经广场东通道、市民广场西、文昌路西、市人民医院站可换乘市民服务中心大站快线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不动产登记分厅(仅办理辖区内业务)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沙塘工业园杨柳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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